夫妻二人以收購文玩為生,為了尋找便宜貨源竟鋌而走險多次潛入他人家中盜竊,二人因盜竊罪雙雙獲刑。近日,被告人彭某某因盜竊罪被江西省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被告人郭某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經查明,彭某某和郭某某系夫妻,二人以倒賣文玩為生,為了尋找老舊物品拿去賣錢,2020年7月27日凌晨4時許,二人騎摩托車來到湘東區白竺鄉,之后分別潛入被害人陳某某、湯某某、陳某某、羅某某、姚某某的房子內盜竊老舊物品。經清點彭某某、郭某某在上述房屋內盜竊老舊陶器、水壺、木架等物品共計73件。經湘東區價格認定中心認定,被盜物品總價值共計305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入戶盜竊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鑒于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且彭某某具有前科,如實供述,自愿認罪認罰的量刑情節,郭某某具有如實供述,自愿認罪認罰,從犯的量刑情節,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 :湘東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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