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調解 近日,蓮花法院積極發揮訴前調解職能,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共同化解合力,訴前成功調解一起十年來未能得到妥善解決的土地糾紛。
賀某和劉某是同村人,賀某在建房時侵占了劉某的土地,該土地劉某持有合法手續,但賀某在劉某的土地上建房卻經過了村、鎮、縣三級和土管部門的審批,并辦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產證,手續齊全。劉某土地莫名被侵占,情緒異常激動,多年來反復走訪林業和土地管理部門及縣信訪局,又經鄉村兩級政府多次調解仍無果,遂求助于蓮花縣人民法院。
調解過程及結果
蓮花法院在收到本案后,考慮到土地糾紛涉及面廣,案情復雜,矛盾沖突大,多次到實地進行勘查,走訪入村調查并與知情人員座談,詳細了解了案情的前因后果。最后聯合司法局、鄉政府、村委會及村小組一同參與調解,與雙方當事人面對面釋法析理,并適時安撫當事人情緒。 經過多番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了調解意向,并當場履行。一起十年的土地糾紛終于得以圓滿解決,有效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緩和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沖突,獲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來源:蓮花法院 |